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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16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A卷)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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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16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A卷)参考答案及解析1、正确答案:A,全站正确率:21%,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第二步,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二部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中提到,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因此,选择A选项。2、正确答案:C,全站正确率:50%,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新民主主义革命并选错误项。第二步,中共三大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全体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建立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问题。1924年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孙中山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新三民主义,接纳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正式标志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因此,选择C选项。拓展A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它是一次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中国无产阶级从此正式登上历史舞台。B项:中共二大于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讨论和确定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问题。最终,会议讨论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D项:南昌起义是指在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部分国民革命军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的武装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和创建人民军队的开始,为之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3、正确答案:A,全站正确率:71%,易错项: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科学发展观。第二步,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因此,选择A选项。4、正确答案:D,全站正确率:31%,易错项: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并选错误项。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因此,选择D选项。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5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勒、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相对于之前的公务员法,在重点考核上增加了政治素质。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A项:根据2019年最新《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故该项说法正确。B项:根据2019年最新《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故该项说法正确。C项:根据2019年最新《公务员法》第93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1-获取试卷更新,请关注公众号:gwyeasy(公务员考试挺简单),一个上岸考生分享经验和答疑的平台。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故该项说法正确。5、正确答案:B,全站正确率:35%,易错项: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市场竞争类型并选错误项。第二步,完全竞争市场是指一个行业中有非常多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它们都以同样的方式向市场提供同类的、标准化的产品,而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均不能控制。其特点包括①大量买者和卖者:②产品同质性:③资源自由流动性:④信息完全性。产品同质性是指市场上有许多企业,每个企业在生产某种产品时不仅是同质的产品,而且在产品的质量、性能、外形、包装等等方面也是无差别的。换句话说,只要生产同质产品,各种商品互相之间就具有完全的替代性,这很容易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由此可知,B项产品差别很大的说法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拓展A项:市场上有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任何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都不能影响市场价格。由于存在着大量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与整个市场的销售量和购买量相比较,任何一个生产者的销售量和任何一个消费者的购买量所占的比例都很小,因而,他们都无能力影响市场的销量和价格,从而促使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C项:要素自由流动是指任何一个生产者,既可以自由进入某个市场,也可以自由退出某个市场,即进入市场或退出市场完全由生产者自己自由决定,不受任何社会法令和其他社会力量的限制。所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生产者的利润会稳定在正常水平,不会出现垄断。D项:信息完全性即市场上的每一个买者和卖者都掌握着与自己的经济决策有关的一切信息,买卖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作出最合适的决定。这意味着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通过权力、关税、补贴、配给或其他任何人为的手段来控制市场供需和市场价格,交易也不需要产生任何成本。6、正确答案:C,全站正确率:37%,易错项: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货币知识。第二步,狭义货币(M1)是“广义货币”的对称,是指流通中现金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总和。因此,选择C选项。拓展广义货币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和狭义货币相对应,指货币供给的一种形式或口径,以2来表示。其计算方法是狭义货币(M1,即社会流通货币总量加上活期存款)加商业银行定期存款。7、正确答案:C,全站正确率:44%,易错项: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第二步,国务院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三沙市是地级市,其设立属于市的建置,应该由国务院批准。因此,选择C选项。拓展A项:根据《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由此可知,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B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具有立法权、法律解释权等职权,但无权批准行政区域的建置与划分。D项:海南省人大属于省级人大,它也无权批准省内任何行政区域的建置与划分。8、正确答案:D,全站正确率:70%,易错项: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环境保护法》并选错误项。第二步,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张某作为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本题所引法条在新法中己删除。本题是2013年试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2获取试卷更新,请关注公众号:gwyeasy(公务员考试挺简单),一个上岸考生分享经验和答疑的平台。A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所以,张某可以请求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处理,追讨赔偿。C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张某对环保主管部门的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9、正确答案:A,全站正确率:43%,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是公证遗嘱,而b遗嘱是自书遗嘱,两份遗嘱的内容有所冲突,故应当以a遗嘱为准。因此,选择A选项。拓展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它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10、正确答案:D,全站正确率:76%,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第二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的规定,己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窃取甲的汽车,碰巧甲回来看到,属于己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为客观原因而没有窃取成功,构成盗窃罪未遂。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A项: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B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C项: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11、正确答案:D,全站正确率:29%,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知识并选错误项。第二步,工业民主和管理科学人性化是美国管理学家亨利·甘特的观点。甘特是人际关系理论的先驱者之一,也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先驱者之一。他认为,建立工业的习惯能使雇主与工人同时受益,雇主的利润提高,工人的工资增加,而且还对工人的健康有益,能提高工人的工作兴趣。形成工业习惯的前提是士气,员工的士气是管理部门和工人之间建立互信和合作气氛的基础。所以他非常重视工业中人的因素,强调工业民主和管理科学人性化。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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