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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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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答案及解析1、正确答案:C,全站正确率:40%,易错项:A。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选举法》。第二步,《选举法》第8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此可知,沈阳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应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因此,选择C选项。拓展《选举法》第8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来源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直题第1题2、正确答案:A,全站正确率:74%,易错项: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自治地方名称。第二步,《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3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因此,选择A选项。拓展举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中“新疆”是地方名称;“维吾尔”是民族名称;“自治区”是行政地位。来源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2题、2014年云南省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甲类)第87题3、正确答案:B,全站正确率:81%,易错项: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第二步,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法》第18条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级正职、省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19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由此可知,巡视员属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属于领导职务。因此,选择B选项。拓展A项:国家级正职属于领导职务,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B项:巡视员属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有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之分。一级巡视员和二级巡视员只在地、厅、司、局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二级巡视员五年以上,二级巡视员则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调研员五年以上。℃项:厅局级副职属于领导职务,主要包括各省级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人大、攻府、政协的副职等。D项:乡科级副职属于领导职务,主要包括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副职以及民主党派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副职等。来源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3题4、正确答案:D,全站正确率:65%,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第二步,《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李某掌到钱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其它用途,其行为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应当还钱。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来源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4题5、正确答案:D,全站正确率:72%,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第二步,《公务员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①《公务员法》第35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②第36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③第37条规定,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功理。④第8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⑤第39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来源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5题6、正确答案:A,全站正确率:75%,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第二步,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都属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相对,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项、C项、D项都属于担保物权内容。因此,选择A选项。来源2008年0106江西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15题、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6题、2013年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区第71题、2013江苏睢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第78题7、正确答案:B,全站正确率:19%,易错项:D。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司法》。第二步,法定公积金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公司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由此可知,改善职工福利不可使用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因此,选择B选项。拓展①法定公积金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提取的。《公司法》第166条第1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②任意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除法定公积金之外自由存入的公积金。③资本公积金是指公司由投入资本本身所引起的各种形式的增值,这种增值一般不是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其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淮备、拨款转入等。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来源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直题第7题8、正确答案:B,全站正确率:40%,易错项:C。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票据法》。第二步,《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对汇票的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不包括见证人。因此,选择B选项。拓展A项:出票人是指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其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项:背书人是指持有票据并在汇票背面签名或盖章的人。背书转让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伪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D项:承兑人是指在商业汇票上承诺,当汇票到期时支付汇票金额的付款人,也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来源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8题9、正确答案:D,全站正确率:98%,易错项:B。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题干中崔某安排超市门主管旅游和缴纳赞助费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A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混淆行为包括:(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由此可知,崔某的行为不属于混淆行为。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虚假宣传行为包括: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此可知,崔某的行为不属于虚假宣传行为。℃项:最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无关于独占排挤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第6条的规定,独占排挤行为包括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来源2008年0106江西公务员考试《行测》直题第17题、2008年0906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直题第9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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